绥滨县位于中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三江平原,黑龙江与松花江汇流的夹角地带。北部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,与俄罗斯隔江相望,南濒松花江与桦川县、富锦市为邻,东部与同江市一水相连。东西宽117千米,南北长46千米,面积3344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9万人(2004年)。绥滨,在绥东设治局改设县制时,以其县城东部的绥东江岸旧绥滨埠,命名绥滨县。因其地处边境,又濒松花江,乃取“绥靖”(安抚)和“滨江”之意。隋唐属黑水靺鞨部,后归黑水都督府,辽属女真五国部的“奥里米部”,金属胡里改路,明属奴儿干都司,清为黑龙江副都统辖区。清末,1910年(清宣统二年),经汤原县知县奏请批准,在高家屯(今绥滨县临江村)设分防巡检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2年7月,划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,1913年末改为高家屯警察事务所。翌年7月1日,改设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。因高家屯以姓名屯,“似欠雅驯”,1914年10月9日,奉令改为绥东城县佐。1917年3月30日,根据黑河道尹的呈请,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,以绥东县佐所辖区域设置绥东设治局,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。同年4月13日,北京政府内务部正式照准。1926年9月,将设治局移至敖来密屯(今绥滨镇西敖来村),1927年于敖来村东一公里处始放新街基(今绥滨镇),并将设治局迁驻新建局署。1929年1月9日,黑龙江省长公署核准,将绥东设治局升改绥东县。因与热河省绥东县重名,省长公署又于1月23日发布训令,决定将绥东县改为绥滨县,直隶黑龙江省管辖。为三等县,全县总人口2.57万人。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划归合江省管辖。1949年5月,撤销合江省,改隶松江省。同年6月23日,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,撤销绥滨县,并入富锦县。60年代初,为了加强边境地区的工作和对农业生产的领导,1963年12月30日,国务院批准,恢复绥滨县,以富锦县松花江以北的绥滨地区为绥滨县的行政区域,县址设于绥滨镇,隶属合江专区。1964年2月11日,省人民委员会下发通知,筹备设立绥滨县,同年3月两县正式分开。1985年1月,正式撤销合江地区,划归佳木斯市领导。1987年11月6日,国务院批准,划归鹤岗市领导。
绥滨欠款不还起诉的意义和重要性
一、明确欠款不还起诉的意义和重要性
当遭遇欠款人拒不归还欠款的情况,采取起诉的方式是一种有效的手段。欠款人违约拖欠款项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,更损害了商业信誉。通过起诉,除了能够追回欠款外,还可以警示其他潜在债务人,提高商业交易的诚信度。因此,在面临欠款不还的情况下,选择北京正规要债公司,采取起诉措施是一种明智的选择。
二、北京讨债公司收集证据
为了确保起诉成功,北京讨债公司会先行收集相关证据。这其中包括欠款凭据、相关合同、欠条等文件以及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等。通过充分搜集证据,可以提高起诉的可信度和成功率。
三、北京讨债公司起诉流程
1.
提交起诉状:北京讨债公司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,协助受害者准备并递交起诉状至法院。起诉状需要详细说明欠款金额、欠款事实、欠款人的信息等必要内容。
2.
审理过程:法院收到起诉状后,将依法安排庭审时间。北京讨债公司将协助受害者出庭进行辩护,并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。在审理过程中,法院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材料,并进行判断和裁决。
3.
执行程序:如果判决结果确认欠款人有还款义务,但仍不归还欠款,北京讨债公司将协助受害者执行判决。执行程序包括查封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薪资、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手段,以迫使欠款人偿还欠款。
四、北京讨债公司的专业优势
1. 法律专业知识:北京讨债公司拥有专业的法务人员和律师团队,熟悉法律程序和相关法规,能够为受害者提供准确、全面的法律指导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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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能力:除了诉讼途径,正规要债公司也注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。在起诉前,公司会积极与欠款人进行沟通和协商,争取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纠纷,避免走向法庭。
3. 保密性和隐私性:北京讨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,保护客户的权益和隐私不受侵犯。
当遭遇欠款人拒不归还欠款的情况时,北京讨债公司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,包括收集证据、起诉流程、执行判决等。通过合法手段追讨欠款,不仅能够维护受害者的权益,也能够提高商业信誉和诚信度。同时,需要强调的是,在追债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同时,也要尊重欠款人的合法权益。